(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阿拉善盟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
1.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2.資格復審重點審查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體能測試資格。
4.凡在資格復審時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證件和證明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5.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六)體能測試
1.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進行。
(1)男子組項目及標準:10米×4往返跑,合格標準≤13′1;縱跳摸高,合格標準≥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標準≤4′25′。
(2)女子組項目及標準:10米×4往返跑,合格標準≤14′1;縱跳摸高,合格標準≥230厘米;800米跑,合格標準≤4′20′。
3.應聘人員必須參加三項測試,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對體能測試不合格的、因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或在相關工作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具體注意事項請參閱《體能測試考生承諾書》。
4.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上另行通知。
(七)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需提供的證件等信息,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進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2.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
4.面試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八)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照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九)體檢
按照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的末尾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具有優先錄用條件者進入體檢,仍無法確定的,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優先確定。
同一職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該職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對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公安廳)
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醫療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進行。
1.體檢醫生與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招聘機關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不超過3次。
4.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十)考察
參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進行,考察政審的內容為:
⑴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⑶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⑷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⑸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⑹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⑺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⑻曾被開除公職或辭退解聘的;
⑼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⑽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⑾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⑿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十一)遞補
在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期間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應聘人員須在招聘期間內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方式不暢無法聯系遞補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遞補資格。
(十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結束后,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公示結束后,招聘單位將擬聘人員花名冊按照管理權限報主管機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2022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4.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具體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5. 公示后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三)報告上級公安機關備案
阿盟公安局將試用期合格人員名單報自治區公安廳備案,自治區公安廳核準后錄入到全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其他
1.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手機暢通,招聘過程中和成績有效期內,如因無法聯系被取消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應聘人員不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的,將被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筆試環節后放棄的,需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否則將被記錄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5.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輔警人員或編制報備人員招聘的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次招聘除報考費(網上報名階段)和體檢費(體檢和考察階段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費用,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
請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7.其他未盡事宜,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的公告為準,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8.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公布咨詢、舉報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解答應聘人員的咨詢,并受理應聘人員的舉報。政策咨詢電話:0483-8337221(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舉報電話:0483-8337219(阿拉善盟公安局紀檢監察室);技術服務電話:0483-8771001(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阿拉善盟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2.阿拉善盟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資格審查表
3.阿拉善盟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表
原標題:阿拉善盟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ampta.cn/html/4/content1157.html